个人所得税改革 到手的钱又将增加

浏览次数:3872018-10-25 10:33:51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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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0月以来,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从10月初的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以后,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与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且预计从2019年1月起开始实施。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向您介绍10月的两次个税征收改革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改革 到手的钱又将增加


首先,是今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1、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3、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其次,是今年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具体扣除办法为: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


2、赡养老人:每年24000元


3、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年4800元,职业资格教育每年36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每年12000元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每年14400元,100万以上人口城市每年12000元,100万以下人口城市每年9600元


6、大病医疗:个人负担医药费超过15000元部分每年60000元


经过这次改革,内地的个人所得税越来越向国际先进个税体系靠拢,充分体现了个税征收的基本作用,即赚得多、交得多,负担多、交得少的社会收入调节功能。也着实让人民群众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提升了一个档次。让人民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获得更好的生活体验。通惠管理顾问植根香港十余年,专注于香港公司商务秘书服务。能为您提供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公司注销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香港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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