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标注册
浏览次数:8062018-05-22 09:29:08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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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台湾地区商标第1条规定:为保障商标权及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工商企业正常发展,特制定本法。
2、现行台湾地区商标法主要架构是建立于1973年,期间虽有多次修正,仍维持其基本章节及条文。2003年5月28日修正后商标法共分10章、94条件,引进许多新制度。
台湾商标各项业务费用(货币单位:人民币) | |||
业务名称 | 描述 | 费用 | 备注 |
申请注册 | 商标申请注册 | 4500 | 咨询电话 0755-33536177 |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申请注册商标。在台湾地区无住所或营业所者,可委任通惠管理顾问作为商标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贸易或商业情况的说明;
4、商品或服务清单(包20项/类)。
官方回执时间:1周
注册所需时间:12-18个月
商标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台湾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提出
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3年
台湾注册程序详解:
1、商标主管机关对于商标注册之申请,系先指定审查员审查。
2、审查员再依商标审查办法,先做程序上之审查,即审查申请书之内容及规费文件是否完备,如有错误缺漏或文件未完备者,即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当程序审查完毕后,再依商标审查准则,进行实体审查,审查商标图样是否具备积极要件(具有识别性)及未有消极要件(不得注册之特别规定,如与他人商标近似等)。
4、审查后,认为合法者,即以审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公告于商标主管机关公报并下发注册证。
5、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后,始予注册。
★商标注册证的颁发并不代表我们结束了对客户的服务,您的商标从前期的查询和构思,到申请中的申报办理,直至取得商标注册证书,都会有通惠的一对一顾问提供VIP服务,商标注册成功后我们还会协助客户发挥您商标的最大经济价值。
★商标取证的后期:我司客服部会对客户已注册的商标提供免费的监测和后续跟踪服务,一旦发现有类似申请或其他侵权商标,即刻通知客户并且予以关注和跟进,根据客户要求,制定相应方案,切实维护客户权利。
★如果您的商标到期需要续展,我司将及时通知到您,通惠的服务不会因为商标证书的发放而终止,真诚希望通惠的服务能够得到您的信任和认可并保持长期的支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