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提供虚假资料 其董事被追究刑责

浏览次数:3992018-10-27 15:15:15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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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香港作为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承袭了英美法系,并且极为注重个人信誉。在此基础上,香港政府首先给予个人极大的信任,同时辅以第三方监管措施,以确保社会的公正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而通惠管理顾问也一直向客户强调,万万不可向政府提供虚假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最近,香港政府发布了一则处罚通告,更是说明向政府提供虚假信息的危害。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向大家转述这个事件:


香港公司提供虚假资料 其董事被追究刑责


正大按揭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违反《香港公司条例》第750(6)条而被提出指控。起因为申请撤销正大按揭服务有限公司注册一事,隐瞒实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因此被香港公司注册处指控。该名董事李世章(被告人)于十月二十四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指控,并被判罚款15,000港元。


这个案涉及的被告人,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撤销其公司注册时,提供虚假的资料。被告人在申请撤销注册表上填写,该公司并非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并且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但公司注册处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该公司是高等法院一起诉讼案件的被告人,而且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了要求其承担责任的判决,但该董事想要注销该公司,以逃避判决执行。


简单来说,就是一家香港公司的董事,提供了虚假的香港公司注销资料。而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出,该名董事打算注销的香港公司,实际上有未完结的法律程序。因此,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这家公司的董事提出了诉讼,追求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而这一裁决,也向所有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发出明确信息,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供的资料,不可为虚假信息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任何人如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可能导致最高300,000港元的罚款,及两年的监禁。


因此,通惠管理顾问提醒大家,香港作为全球法制管理最先进的地区之一,有着详尽且完善的法律管理体系。在涉及公司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万不可提供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否则,香港政府部门有权对该公司及其董事提出指控,导致严重后果。如果您对香港公司注册和维护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通惠管理顾问植根香港十余年,专注于离岸公司商务秘书服务。能为您提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银行开户离岸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商标注册、离岸公司注销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离岸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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