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包装装潢是申请专利好还是申请版权好?

浏览次数:4512018-08-02 12:53:32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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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外包装,作为企业产品的最直观、最显著的产品标识,向来是产品推广最重视的方面之一,但也是仿冒商品重点抄袭对象。大家在不正规的商店(特别是社区小超市及3-4线城市)经常能看见很多包装相似的商品,标注着不同的商标陈列销售,而有知名度的大品牌,更成为包装仿冒的“重点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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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娃哈哈旗下的“营养快线”品牌就被“营养怏线”侵权。立白集团的“立白”、“雕牌”、“白猫”洗涤用品就被“白立”、“周住牌”、“日猫”侵权。达能旗下的“脉动”商标被“月永动”、“脉劫”侵权。“康师傅”被“康帅傅”和“康师博”侵权。可口可乐公司的“雪碧”被“雷碧”侵权。这些仿冒商品无一例外都是采用类似的商标加相似的包装,混淆消费者感官,达到销售自己商品的目的。


产品包装设计有着极为成功的案例,如可口可乐的550ml可乐包装“瘦身瓶”。自1898年“瘦身瓶”的设计专利被可口可乐以650万美元的天价买下后,可口可乐的产品包装都是围绕最初的设计发展。时至今日,任何消费者看到瓶子的包装,就算瓶子上没有商标,第一联想仍然是“可口可乐”。可口可乐的下属品牌“芬达”申请包装(旧包装类似“瘦身瓶”)未果后,甚至直接将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原因就是产品包装的重要识别特性


不止可口可乐,最近打的火热的加多宝与广药集团也存在凉茶包装的争议:在广药集团取得“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之后,推出自己的红罐包装“广药王老吉”,经营红罐包装多年的加多宝集团一纸诉状,将广药集团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使用红罐包装。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权衡双方对品牌的贡献程度和市场推广情况后,最终判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共享红罐包装的包装装潢权益。


那应该如何对产品包装进行保护呢?通惠管理顾问告诉您,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产品包装装潢的保护:产品包装的著作权,及申请产品包装装潢外观专利版权在包装设计诞生时就自动生效,该包装的所有权人有权对该包装进行处置,包括出售,转让,复印,展览等17项权利,但是包装版权最大的缺陷就是出现纠纷时难以举证,因为版权随产品诞生而自动生效,无需申请。因此缺乏第三方机构的证明特性。


产品包装装潢外观专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经过6个月左右的审核期,审核通过后,会获得专利注册许可并颁发专利注册证书,以证明注册专利的合法性。因此在取证方面有天然优势。但对比版权,也存在部分缺陷,如特定包装专利只能是用在特定商品上、只有10年的保护期等。


虽然产品包装装潢外观专利有部分缺陷,但其显著且直观的产品标识特性,配合产品商标的显著性,仍然能为企业品牌提供足够的保护。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专业的申请文件,并耗费较长时间,最优的选择是通过专业机构,一次性、准确提交相关文件,才能最快速度取得专利,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通惠管理顾问从事国内、外企业商务服务十余年,不论商标查册注册和维护专利版权申请等业务均有数千成功案例,能为您的企业提供高效、准确的商标、专利服务,为您的企业解除后顾之忧。如果您对商标、专利注册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竭诚为您服务,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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