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球星名字被抢注 商标投机不可取

浏览次数:3632018-07-17 10:16:14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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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消费水平的提高,生产厂商和贸易厂商也对自身品牌的塑造越来越重视。而商标作为自身品质和品牌的载体,也获得了企业的极高关注度。但如何才能最快速度获得市场的关注呢?最简便最省力的无疑就是借助名人,用名人的知名度为自己打响牌子。可是名人的代言费一如天价,不是每家企业都能承担的,有的企业便用名人的名字注册商标,希望能和名人们产生关联,带动自己企业发展。

通惠管理顾问却要提醒大家一句:蹭名人热度注册商标要不得,甚至可能得不偿失。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样做又有什么风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您说一说名人注册商标的问题。

最近大热的世界杯不仅捧红了一众球星,也成功点燃了以球星名字申请商标的市场。最热门的当属新星“姆巴佩”,7月1日-7月6日,“姆巴佩” 中文商标被申请注册达137次,涉及食品、广告、厨卫、生物、服装、化肥、健身、塑料、眼镜等五花八门的行业。而老牌明星如“C罗”、“齐达内”、“罗纳尔多”、“梅西”等等,更是每人都被注册了数百件商标,涵盖几乎所有行业。

而泛观其他行业的名人,也都无一幸免:乔丹、布兰妮、易建联、乔治﹒阿玛尼、奥巴马,甚至还有“郭德纲 之 锅得缸”、“赵本山 之 赵本衫”、“章子怡 之 涨止益”、“刘德华 之 流的滑”、“谢霆锋 之 泄停封”…等等不一而足。但是这些商标却都只有一个结局:宣告无效。

其实,名人被抢注为商标问题由来已久。国家商标总局和各地中、高级法院对此类案件也已头疼不已。而早在2017年1月1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便已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明确指出: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不能当做商标。

名人商标抢注

而抢先在国内注册了“乔丹”人名的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与耐克的“乔丹”品牌争夺悬而未决,导致IPO搁浅,由此带来的损失已无法估量。可能会有人问为什么“香奈儿”、“阿玛尼”、“范思哲”,甚至包括“乔丹”本身都可以作为商标在中国注册成功呢?通惠管理顾问告诉您,主要由于两方面的原因:

1.所使用的人名注册为商标时,还并没有成为公众中有影响力的人物,商标持有人故意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以获得与其他品牌完全不同的标识,并依靠其品质、审美、号召力等优势,将该商品推广成功。如乔丹最早于1984年与耐克签订了广告协议,之后耐克与乔丹共同打造了“乔丹”这一运动品牌;而“阿玛尼”在1975年就设立同名品牌,以产品品质和审美树立品牌形象。这些品牌建立时间均远早于国内商标申请时间。

2.商标的领土延伸,就是指商标持有人将自己的商标指定到马德里联盟成员国,而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将对该商标进行保护,以此对已有商标进行当地保护。而我国在1989年和1995年相继签订马德里联盟的两个重要条约,从而正式加入马德里联盟体系。

正因如此,国际著名商标在国内均有相关法律进行商标保护,并且不违反最高法院“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不能当做商标”的规定。而新出现的公众名人却适用这一条款而无法注册为新商标。

随着国际品牌的商标保护措施日益完善,以及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日益重视,不论是打擦边球,还是商标抢注,通过审核的几率已经越来越低。以抢注商标方式提升企业知名度已经不可取。而通惠管理顾问拥有十余年商务服务经验。不论大陆商标或是香港商标,通惠管理顾问均能提出合理化意见,规避可能的商标注册风险,最大程度避免时间和资源的浪费。以最高效、最周到商标注册服务,助力您的企业腾飞。若您对商标或其他商务服务存在问题,均可与通惠管理顾问联系,我们必将尽心竭力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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