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商标陷争议 京东阿里成主角

浏览次数:1602020-12-07 09:42:31

每年的11月11日,各位网民都会迎来一场购物的盛宴,各个电商平台也卯足了劲吸引消费者,而各种形式的“双11”广告也铺满了线上线下。就在双十一宣传战打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京东和阿里也在为了“双11”的商标所有权而争得面红耳赤,争夺的结果就是,双方都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告了,并要求保证自家商标的权益并且取消对方的商标。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阿里和京东为了“双11”商标发生的争夺及这个案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双11”商标陷争议 京东阿里成主角


说起“双11”的来源,其实是淘宝网在2009年首先发起及进行包装,并在其后每年都投入大量资源对这个“节日”进行推广和宣传,使其逐步成为全民购物和商家促销的重要日子。其本质与国外的购物“黑色星期五”类似,只是一年中一个特殊的日期而已。不过自2011年淘宝取得“双十一”的注册商标后,这个日期逐渐成为各大电商平台争夺的焦点。首先是2014年,淘宝对外发布公告称,“双十一”已经注册为商标并要求其他电商平台不得使用“双十一”进行宣传,以此增加自家平台入驻的商家数量。

而京东一方面在2014年注册了属于自己的“双11”商标,又在其后将阿里旗下的天猫等3家公司告上法庭,起诉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逼迫商家“二选一”。主张“双十一”作为购物节的习惯性表达,已经不仅仅在电商领域使用,而是在线下对各行业也都有使用,因此不应成为私权垄断的范围。京东并且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在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阿里巴巴没有在申请保护的范围内使用“双十一”商标,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淘宝的“双十一”商标。

对于这起诉讼,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了淘宝网是最先对“双十一”进行包装和推广的企业,因此其占有“双十一”商标并不为过,所以京东提出的撤销“双十一”商标注册并不可取。同时在对“双十一”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淘宝在商标注册保护的某些范围内确实存在未使用的情况,因此做出裁定:驳回京东要求撤销淘宝“双十一”注册商标的要求;同时考虑淘宝确实在3年内未在”双“十一”商标申请保护的部分范围内使用该商标,因此决定撤销“双十一”商标的部分保护类别。对于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淘宝和京东都不会满意,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双方对于复审结果仍不满意并分别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推翻之前的裁定结果并重新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对于这场诉讼谁对谁错,通惠在此不便评论,不过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都处于头部位置的两位电商大佬的交锋,对于吃瓜群众的我们仍有不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中最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条款,依照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如果某一商标在申请成功后连续3年在其申请保护的范围内没有公开进行使用(如广告、产品标识、展览展会等),那么该商标可能被撤销注册。


随着中国商家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中国的注册商标数量越来越多,其中有一些是因实际使用而进行注册的,但也有相当部分的商标仅做备用。对于注册后以作备用的商标,就需要特别注意“连续3年未使用”这问题。由此可见,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时时进行维护,以防辛苦注册的商标因不能满足存续条件而被撤销注册。如果您对商标注册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国、开曼、BVI、塞舌尔、马绍尔等国内外公司注册公司及个人银行开户离岸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境内外商标专利申请、书号刊号及二维码申请、恢复离岸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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