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实质法落实 离岸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浏览次数:1452020-02-21 09:00:01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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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双反环境的形成,以及CRS协议在全球范围的广泛签署,各大离岸金融中心也在强大的国际政治压力下,出台了各自的“经济实质法”,对已有的和未来的离岸经济实体进行税务身份甄别,以满足国际社会对离岸经济的管制。在现今的经济世界中,离岸经济所占体量十分巨大,涉及的离岸公司数量更是难以计数,因此经济实质法的实施确实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很多离岸经济实体都难以达到这部法规的要求。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如果不能满足经济实质法,应该如何解决。


经济实质法落实 离岸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想要寻求未能满足经济实质法要求的经济实体的出路,就必须对经济实质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仔细分析。依照法规规定,某个经济实体是否要进行实质经济审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是否属于“相关主体”,同时从事“相关业务”,只有满足这两项要求,才能适用经济实质法。而这两个要求的前提条件,就是该经济实体必须是BVI/开曼税收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因此,第一个解决方案就浮出水面,即将该经济实体的税收居民身份,从BVI/开曼群岛转移。

或者,也可以选择从“相关活动”入手,即将公司运营业务从“相关主体”上剥离,令“相关主体”成为“纯粹控股公司”,从而适用较低标准经济实质标准,降低符合“经济实质审查”的要求。

从这两个解决方案来看,成为“其他税收管辖区的税收居民”显得更实际一些。而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则可以通过特别的方式完成。即以BVI/开曼公司名义,在其他地区获取税务登记。根据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和指南,开曼群岛公司设在其它管辖区的分支机构,如果作为另一管辖区的居民缴纳税收,则该分支机构可被认定为另一管辖区的居民,但分支机构需要提供其它“合乎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其另一司法管辖区居民身份。

以香港为例,有过用BVI/开曼公司在香港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经验的客户都会注意到,如果要在香港开立银行账户,就必须以该公司名义申请香港的商业登记证,并依照香港税务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实际上,也就是取得了香港的税务居民身份。


由此可见,虽然经济实质法要求较为严格,但也并非铁板一块,离岸公司仍然可以从已有法规中找到适合自身情况的方案,应对经济实质法案的挑战。如果您对注册离岸公司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个人银行开户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新加坡公司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商标及专利申请、书号刊号申请、恢复香港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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