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个税征收限额调整 通惠为您解读

浏览次数:4702018-09-04 14:28:13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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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最后一天,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五次表决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此,中国大陆的个税又有新的变化。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您详细解读大陆新的个税征收方案。

大陆个税征收限额调整 通惠为您解读

当然,为便于了解新个税法案的不同之处,通惠管理顾问先为您解释一下“起征点”的含义。通常表述中的“起征点”,其实指的是“免征额”。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的工资,减去免征税额度,剩余的部分才是应纳税的部分。根据应纳税额的多少,实施不同的累进税率。新旧税率对比可发现,新税率的级距被拉大,而最高档的税率和现行税率一致,保持在45%。


新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比(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现行(每月)新版(每月)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3000元3
2超1500元-4500元超3000元-12000元10
3超4500元-9000元超12000元-25000元20
4超9000元-35000元超25000元-35000元25
5超35000元-55000元超35000元-55000元30
6超55000元-80000元超55000元-80000元35
7超80000元的部分超80000元的部分45


多个收入来源,一起征税


其实,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重要的地方并非起征点的变动,而是对于“综合征税”的尝试。目前中国大陆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个人收入不同性质的所得(如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等等)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费用,以不同税率缴税。


原先3500元的起征点,只是对于个人工资来说。其他的收入来源如劳务报酬、稿费等项目分别有着有不同的减免优惠(扣除额)和税率。而这次的草案中,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目的是实施“按人征税”。此番修改的本意,是拥有多项收入来源的人士在现行税制下享受了更多的减免优惠,如果将多个收入来源综合起来征税,就会更合理,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向香港薪俸税征税方式的靠近,因为在香港薪俸税的征税方式中,就有多种不同的免税项。


不过,对于设计师、编剧等承揽劳务项目的人士来说,当多项劳动所得汇总纳税之后,实际税负有可能增加。目前5000元的起征点,看似是在现行基础上提高,但对于一些拥有多个收入来源的人,则可能是降低。劳务报酬、稿酬等都不是小数目,综合起来征税后有可能反而加重税负。而这一点,恐怕也是对娱乐圈“阴阳合同”天价酬劳的特别整治措施。


专项扣除,怎么实施?


此次通过的决议案,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除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外,还加了赡养老人支出。也就是说上述五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此前网络上也有网友吐槽“单身税”:教育子女、赡养老人都可以成为免征税支出,单身的不就得多交很多税)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实施,都缺乏细则规定。比如赡养老人的支出,大概每家都会有,税务系统该如何认定这笔钱用于赡养老人?按照现行的中国税制,收款必须开具发票。那么,老人收到儿女的赡养金,是否要向儿女开具发票呢。


大病医疗的支出,支出的费用可用天价来形容。对于重病家庭,负担的费用可能在百万以上,如此庞大的数额该全部扣除吗?对这种特殊的项目,是否应该实施限额,定下上限?


但不论个个税征收如何变化,税务的基本原则是整体上增税,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增加高收入阶层的税负。正是因为希望富人多缴税,所以仍旧保留着45%的最高等级税率。同时,在决策层看来,相比大幅度提高起征点,各种各样的抵扣才更能达到整体增税的目的。


在这一点上,香港税法对税务的终极目标(劫富济贫)体现得非常好。香港薪俸税(类比大陆的个人所得税)除了个人的免税额度,还有诸如赡养老人、子女、再教育、房屋贷款等多个减免项目,真正将低收入人群的日常开支纳入税务保障范围。而高收入人群仍需要为高收入承担相应税赋。同样,香港公司利得税税率相较于大陆也非常有优势。如果您对香港公司利得税、香港薪俸税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而通惠管理顾问植根香港十余年,专注于离岸公司商务秘书服务。能为您提供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银行开户、离岸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商标注册、离岸公司注销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离岸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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