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成立条件

浏览次数:1392020-11-22 00:00:01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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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为距离内地最近的国际金融中心,拥有极佳的地理位置和完善的商业管理体系,一直以来都是各国投资客眼中的圣地,来自世界各地的资本都以香港为中转点奔向各自的目的地。随着内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外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也传入中国,不少内地企业在了解到离岸经营的优势后,也将香港作为离岸公司的优先注册地。尽管香港的商业组织形式已较为健全,但香港商业管理部门仍在对已有的组织形式进行完善,而有限责任合伙制度,就是香港最新推出的商业组织形式。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依据最新的管理条例,在香港注册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成立的要求。


香港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条件


虽然有限合伙责任创立时间并不长,但由于这种商业组织形式对企业执行层面和出资人两方面的权益都有较好的保护,因此在较短时间内便获得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可而普及开来。反观香港,虽然香港开埠时间较早,但香港的合伙制度管理条例却已经严重过时,无法满足现代商业行为,特别是现代私募基金的要求。鉴于这种情况,香港政府于今年9月,推出最新修订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度,为打算在香港成立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客商提供法律支持。

依照最新的香港《有限责任合伙条例》要求,每家拟成立的香港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必须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申请,并完成相关注册工作。如果没有进行注册,则只能将该企业视作普通合伙企业,而每一名合伙人都会被视作普通合伙人,而对企业的债务及责任承担无限责任。

除了注册方面的要求,想要成立香港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还需要满足其他要求,具体为:

1、合伙企业人员组成

依照香港《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的要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注册时,必须提交每名合伙人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明材料),并指定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和1名有限责任合伙人。其中,有限责任合伙人可以为其他法人团体。

2、责任说明文件

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成立的申请中,必须附加一份拟成立企业为有限责任的陈述文件,其中需要载明每名有限责任合伙人均只需承担有限责任的说明,并写明每名合伙人承担的股本及相应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或其他支付方式)。

3、生效时间及经营期限

由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权力限定,故不能提出注销该合伙企业的申请(必须由负责经营活动的普通合伙人提出)。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会制定该合伙企业的开始及结束时间(最常见于私募合伙基金中)。这一事项直接关系到该合伙企业的责任法律认定,所以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设定了开始及结束时间的,必须在成立时就向公司注册处说明。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想要成立一家香港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某些条件要求十分细致,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相应协助,就成为最好选择。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国、开曼、BVI、塞舌尔、马绍尔等国内外公司注册公司及个人银行开户离岸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境内外商标专利申请、书号刊号及二维码申请、恢复离岸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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