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身份想避税 却被税务机关揭穿补税

浏览次数:3072019-03-25 11:04:23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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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逐步开放内地投资市场,并给予外商及其投资极为优厚的税务条件,而这些政策也卓有成效,成功吸引大量外商前往内地进行投资,为内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但正是由于外商拥有的优惠税收条件,引来很多内地人士的关注,想要通过某些操作手段,获取针对外商的税务优惠。但内地税务机关并非独立作战,税务机关会联合工商、警务等执法部门进行联合侦查,核实相关人员信息,进行税务清缴。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这样一个案例,内地税务机关揭穿假冒外籍身份,追缴内地居民个税。


假借身份想避税 却被税务机关揭穿补税


江南某地区A铝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6日,原注册资金500万美元,登记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结构为广东B铝厂(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万美元,澳大利亚C铝厂300万美元,无港籍投资个人信息。2014年底,澳大利亚C铝厂将持有股份转到赵某名下,同时增资200万美元。这样,江南A铝厂的股东就变为赵某和广东B铝厂。其中,广东B铝厂占有股份28.57%,赵某占有股份71.43%。该公司在工商部门作了股权变更登记,因故未在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016年3月10日,江苏A铝厂财务经理来到该地税局,咨询拟向港籍投资人分配红利时,对外支付开具证明及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称2015年公司未分配利润3172.65万元,目前有分配意向,拟分配3000万元,港籍个人股东赵某依持股比例应分得2142.9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国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所得应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提出应给赵某开具免税证明。

该地税局仔细审阅该公司业务案卷,将关注点锁定到赵某身上。公司另一大股东是广东B铝厂,其董事长也是赵某。香港距离广东这么近,赵某真的是香港人吗?税务机关转变思路,开始查证赵某的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最终否定了其香港身份。税务人员通过互联网查询发现:赵某,男,广东人,出生于南海大沥,广东B铝厂董事长。与此同时,该地税局委托公安部门查询赵某户籍信息。

通过上述工作,确定了赵某为大陆居民的身份。那么其香港身份又是从何而来?原来赵某取得的是“香港居民身份证”,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香港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没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仅有在港的居住权。如果内地人有这个身份证,说明其户口还是在原籍,拿通行证过关,护照也是中国的护照。最终,企业承认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承认赵某为内地居民。而赵某428.58万元个人所得税税款也顺利缴纳入库。


由此可见,对于外籍商人身份的认定,内地税务机关一直极为谨慎,加之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想要以“虚拟”、“冒充”、“伪造”等方式逃避内地应缴税收,几乎没有可能。如果您对离岸公司在内地的税务相关事项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的信任。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个人银行开户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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