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居民董事介绍

浏览次数:1772019-11-11 10:09:36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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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作为离岸金融中心的后起之秀,其历史要远远短于其他老牌离岸金融中心,但也让新加坡有机会借鉴其他离岸金融中心的先进经验,发展出适合自身条件的离岸公司管理方案。而新加坡离岸公司与其他离岸公司最大的不同,就是必须指定一名新加坡居民出任董事。新加坡政府为何一定要一名新加坡居民出任公司挂名董事呢?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从新加坡公司居民董事责任的角度,向大家介绍新加坡居民董事的相关情况。


新加坡公司居民董事介绍


依据《新加坡公司法》(Singapore Companies Act),所有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PLCs)的其中一名董事,必须为新加坡居民(新加坡居民包括: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入境准证持有人、员工准证或家属准证持有人,其中家属准证持有人需要人力部审批)。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职务来源于普通法,受法律保护,因此违反法定职责的个人(由会计与企业管理局或新加坡警方确保执行)将依刑事罪被起诉及处罚。此外,违反普通法职责的个人(由公司或任何人确保执行),将被追究民事责任(或接受行为改造)。如果董事违反职责,则公司可对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或返还特定财产与赚取的利润。违反法定合规要求的董事,将被处以5000新币以下的罚款,或一年以下监禁。

1、董事的责任

通常来说,一家公司的董事需要引领公司发展,并担负管理公司的责任,同时必须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下的披露责任(或报告要求)。此外,董事也必须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下的财务报告责任(包括审核财务报表、在股东大会上披露公司损益、资产负债表以及述职,并及时向股东更新公司信息)。

1.信息披露责任。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45,156,157,165和197条规定,董事有披露交易利益的法定责任。也就是说,董事必须披露其有交易往来公司的利益性质和程度。此外,董事也被要求披露因持有任何公司或产业,而可能会(或不会)与董事职责产生的任何性质和程度的冲突。对于无法遵守要求的董事,都会被处以5000新币以下的罚款,及12个月以下的监禁。

2.普通法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律个体,所获利益均为董事、所有员工及全体股东的集体利益。因此董事不得做出单独提升个人利益的行为,且董事须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由于董事的权利源于股东大会,因此必须确保被赋予的权利使用恰当,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滥用职权。

2、董事的要求

依据新加坡公司管理法令,以下人士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

(1)已处于破产状态的人士。

(2)涉嫌欺诈或不诚实犯罪人士。

(3)法院发出当事人不适合当董事的法院令。

(4)5年内触犯《公司法》相关条例(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人士。

(5)5年内触犯三次或以上法令的人士(高级法院发出违法通知)。

(6)由于国家安全和利益原因被清盘的公司。

3、通告信息变化的义务

如果某人的董事资格被取消,则该董事有义务(也是必须)书面通知该公司。而公司需要在接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向新加坡会计和企业管理局ACRA报告相关情况。如果董事已经被取消了董事资格,却没有书面通知公司的话,将被处以不超过15000新币的罚款,或者三年以下监禁。如果该董事在被定罪后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则还将产生每天1000新币的罚金。同样,如果公司在收到董事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后,未能及时向ACRA更新信息,也将被处以5000新币以下的罚款。在被定罪后仍然没有更新相关资料的,还将追加每天200新币的罚款。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新加坡居民董事的责任,就是对新加坡公司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该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和行为合乎法律规定。而新加坡政府通过这样的手段,掌握了公司的实际控权人,并以法律手段迫使其对公司有效监管,强化了商业公司的持续监察,维持了新加坡公司在国际上良好的商誉。如果您对注册新加坡公司及新加坡公司维护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个人银行开户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新加坡公司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商标及专利申请、书号刊号申请、恢复香港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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