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浏览次数:2842018-11-14 12:18:23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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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作为国内新兴的融资工具,正以极快的速度在中国发展。现今,已成为与银行贷款、资本市场齐名的融资三巨头。而对于以生产制造业为重的珠江三角区而言,融资租赁这一金融工具,能够有效的促进制造行的发展和更新。因此,前海深港合作区给予这一类企业极为宽松的注册条件。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前海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程序。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一、深圳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1、公司注册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1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部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部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3、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照第1项规定的程序,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由此可见,在前海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程序并不复杂,但由于成立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涉及较多文件准备,并且涉及较多金融规管限制,您会需要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公司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代劳。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企业服务十余年。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报税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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