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规将实施 非香港公司需披露详细信息

浏览次数:2172019-07-19 09:24:19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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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为全球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拥有极为全面的法制体系,和极具优势的税率。同时,香港也是世界知名的自由港,背靠大陆,面向东南亚,航线通达世界各国主要城市和港口,地理位置极为优越,因此吸引了来自全球的客商在香港注册公司,开展业务。四方商客的汇集,更稳固了香港在世界金融中心的重要地位。而香港政府为保持香港在世界金融和工商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及时对已有法律条款进行修正和完善。而在今年8月1日起,香港法律将要求在香港经营的非香港公司,都要披露其详细信息。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这一情况。


香港新规将实施 非香港公司需披露详细信息


香港作为全球工商重镇和金融中心,自然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客商入驻香港,并以香港为节点,拓展业务范围。而香港相对便捷的股市上市流程和雄厚的全球资本,更成为公司上市的首选地。据相关统计,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有90%都来自香港以外。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并不是在香港注册,但仍不影响其在香港经营和上市,这就得益于香港开放自由的营商环境。

但开放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来去,依照相关管理条例,非香港公司要在香港经营,必须经过相应登记手续,才允许在香港开展业务。而随着香港签署CRS协议,对非香港公司(包括注册地不在香港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就提出更高要求。对此,香港政府特别制定了《非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成立为法团所在地方及成员的有限法律责任)规例》(第622M章),并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这项规定,非香港公司必须在其业务(办公)地点易于查看的位置、以可阅读字样、醒目的方式持续展示其名称、成立法团位置信息。如果该非香港公司法律责任为有限的(如有限责任公司),也应当以显眼方式展示这一特点。同时,除了在业务地点以醒目的方式展示该公司名称及注册地信息外,还需要在其通讯及交易文件(如单据、信件、通知书、刊物等,同时包括电子及纸质载体)上,展示出该非香港公司的名称、注册地、成员及法律责任等信息。以便文件的接收方知晓该非香港公司的主要信息。对于正在执行清盘流程的非香港公司,也必须在展示信息中注明这一情况,即根据公司登记时所用的语言,在该非香港公司名称后加入“in liquidation”或“正在进行清盘”,如果该公司既有中文名称,也有外文名称,则必须在两种文字后加入相应描述。

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展示的非香港公司,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中对于不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其公司负责人、公司秘书均视同犯罪,可能受到高达1万港币罚款的处罚。

由此可见,随着全球反避税和反洗钱风潮的形成,对于公司信息披露,必定会成为各国家和地区的基本要求。而对于本已十分敏感的各离岸公司注册地,为保证其商业环境的稳定,也必然会遵从相关披露要求。如果您对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登记、香港公司注册等业务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个人银行开户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恢复香港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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