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实施 如何界定183天居住标准

浏览次数:4192019-03-19 19:01:53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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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内地经济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居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增长,但由于内地实行的个税法已明显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因此内地制定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并在今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相较之前的个税法,有了很多改变,很多细节的界定也有变化。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结合国税总局对于新个税法的解读,为大家介绍如何判定内地居住183天,而达到需要向内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新个税法实施 如何界定183天居住标准


个人所得税作为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税种,同时也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一直都为全球政府所重视。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征税历经百年发展,以拥有一套完整的征收和减免制度。内地新个税法也较大程度的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而对于境外人士在内地取得的收入,新个税法以“内地居住满183天”为标准,界定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下称《公告》)。对新个税法涉及的境外人士在内地缴税的时间条件进行了解释。具体为:

1、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境内居住的天数如何计算?

按照这则公告,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境内居住天数;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

假设陈先生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至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周一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因此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周六、周日2天也不计入。因此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3天,按全年52周计算,陈先生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为156天,未超过183天,不构成居民个人,陈先生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就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2、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境内连续居住“满六年”,从哪一年开始起算?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起点,是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2018年(含)之前已经居住的年度一律清空,不计算在内。

因此,2024年(含)之前,所有无住所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住年限都不满六年,其取得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都能享受免税优惠。此外,自2019年起任意一年度,如果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此前连续年限“清零”,重新计算。


假设赵先生为香港居民,2013年1月1日到深圳工作,2026年8月30日回到香港工作,在此期间,除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临时回香港处理公务外,其余时间一直停留在深圳。

赵先生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如果从2013年开始计算,实际上已经满六年,但是由于2018年之前的年限一律清空,因此赵先生的“满6年”时间应自2019年开始计算。而2019年至2024年期间,赵先生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其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就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2025年,赵先生在境内居住满183天,且从2019年开始计算,他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已经连续满六年(2019年至2024年),且没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因此2025年,赵先生应就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年,由于赵先生2025年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其在内地居住累计满183 天的连续年限清零,重新起算,2026年当年赵先生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对于境外人士在内地工作,并且取得境内收入的情况,新个税法在实际算法上给予境外个人极为优厚的税收豁免政策。但由于境外人士对内地新个税法的细节不甚了解,很容易造成误解。因此,最好委托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代为办理。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的信任。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个人银行开户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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