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首次做账报税在什么时候?

浏览次数:4142017-10-11 14:32:31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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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的税法规定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主要会涉及到两种税:利得税和薪俸税,同于中国大陆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税

利得税(Gains tax):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託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

徵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区别,都应纳税。所以,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

简单来说就是:任何成立后有业务发生的香港公司,均需纳税。如果利润不来源于香港,无需缴税。(提醒:利润不来源于香港,需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税金,一般称 申请海外利得豁免) 利得税税率为:净利润的16.5%。

薪俸税(Salaries tax):有聘请香港人士雇员,或者公司董事有领薪,需向税务局申报。(填写薪俸税表、递交给税务局即可)

利得税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流程,分两种情况:

新设立公司会在成立后18个月收到第一封利得税报税表,这封税表的申报期限是:自收到后1个月内,如果:

1、公司成立后没有业务发生,税表零申报就可以,可以委托现任的秘书公司办理,但是如果往后一直零申报也是不行的,现在一直零申报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可以让会计做账审计时做成不活跃的审计报告;

2、公司成立后有业务发生,这种情况,需要通过做账审计、将完成的审计报告呈交给税务局完成税务申报。香港公司报税年结日不像国内,必须是公历年1.1~12.31,通常会建议定在3月31日和12月31日。

香港公司首年做账期间可以不超过18个月,从第二年起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香港公司审计报告需由香港执牌的审计师出具。逾期申报税务,将产生至少HKD1200的罚款。

需要做账审计的公司可以联系通惠管理顾问,通惠管理顾问一站式解决香港公司问题。24小时免费热线:136-202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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