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介绍

浏览次数:4332018-11-05 18:36:11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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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生产水平的提高,中国制造越来越受到国外市场的欢迎。这也让很多国内生产企业纷纷“走出去”,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而在全球消费市场中,欧盟市场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加之欧盟各国家实行统一管理,欧盟成员国间免除关税,更为欧盟市场增添一份筹码。但进入欧盟的厂家众多,为自家商品注册欧盟商标无疑时品牌保护的最好选择。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如何才能注册欧盟商标、及注册欧盟商标的好处。


欧盟商标注册介绍


亚马逊平台的发展,为国内生产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打开了新的市场,其中就包括欧盟这个庞大的市场蛋糕。为了在各个欧洲国家获得商标保护,以前不得不在这些国家进行单独的商标注册。现在,根据新的欧盟商标体系,一个欧盟成员国家注册的“欧盟商标(EUTM)”,在整个EU均可获得保护。

各个国家的商标体系仍与EUTM体系并行运作,并且对某些申请人来说,国家体系仍旧是最合适的选择,而对另一些人最合适的选择是国际注册体系。但是,比起进行多达26个单独的国家注册和续展才能涵盖全部EU成员国来。EUTM体系所花费用要少得多。EUTM体系由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负责管理。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申请EUTM注册。申请可以向EUIPO直接提交,或者通过一个欧盟成员国的商标注册机关提交。专业代理是提交EUTM(欧盟商标)申请的最好选择。


对于非欧盟居民的商标申请人、所有人或异议人,均必须由一个欧洲商标律师、或在一个成员国工作的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进行专业代理。商标申请可以用任何一种欧盟语言提交。所有申请人必须同时从EUIPO的五种工作语言(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选择一种第二语言,并且该第二语言能够:

1、在申请不是以该五种工作语言之一提交时供EUIPO使用;

2、供异议人使用。


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通过《马德里议定书》(国际注册)体系申请注册一个EUTM(但这两种方式存在一些程序方面的差异,尤其在有关审查和异议的顺序方面)。任何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均可注册。包括商品的形状、包装、颜色,同样也允许为可听性标记。


但仍有一些特质会直接影响到欧盟商标的注册结果(包括被驳回注册):

1、描述性标记(除非它们已通过在欧盟一个相当大国家中使用,并取得了显著性);

2、由商品性质而产生的形状;

3、获得一种技术结果所必须的形状;

4、为商品增加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5、在商业活动中用于标示特定商品的文字或图形的标记;

6、易在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方面误导公众的标记;

7、违反公共政策的标记;

8、受《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保护的标记(国旗和国徽等);

9、在EU的任何国家被视为具有冒犯性或亵渎性的标记。


由于欧盟有24种不同的官方语言(德语、保加利亚语、爱沙尼亚语、爱尔兰语、葡萄牙语、克罗地亚语、芬兰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捷克语、法语、拉脱维亚语、斯洛伐克语、丹麦语、立陶宛语、斯洛文尼亚语、荷兰语、希腊语、马耳他语、西班牙语、英语、匈牙利语、匈牙利语、瑞典语)。而欧盟商标是商标的独享权利。因此,即便是任何一种官方语言中存在着描述性的歧义,也可能导致官方驳回。一份申请可以涵盖国际(尼斯)分类体系中任何数目的类别。但超过三类以上的,每个类别需缴纳额外费用。

因此,EUIPO只会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审查员可以坚持让申请人就一个商标之中的,非显著性要素放弃专用权,如果认为包含该要素将会导致对保护范围的疑问,或发现了先于该次注册申请的EUTM注册或申请,那么这一在审商标的申请人,和在先商标的所有人均会得到通知。并且,在审商标的申请人和在先商标的所有人均可对此提出疑义。


关于可能产生冲突的在先国家商标,有可能需要对应国家的商标局,对冲突商标进行检索(需支付额外费用)。但是,某些国家的商标局(其包括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并不一定会进行检索,或只能提供价值有限的检索报告。如果发现某个商标与另一个产生冲突,那么根据在先原则,冲突商标仅会通知在审商标的申请人。较早商标所有人理应关注可能产生冲突的商标。


如果一份直接提交的申请通过了EUIPO基于绝对理由的审查,则该申请将会进行一定时间的公告,以便对此商标收集异议。通常,异议期为时三个月。异议可由下列人士提出:

1、在先申请/注册的所有人(包括欧盟商标和国家商标);

2、影响力超出当地的,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但前提是他们所在国的法律赋予他们阻止使用该申请的EUTM的权利);

3、《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商标,即驰名商标的所有人。

当然,异议仅能基于在先的权利,而不能基于绝对理由。例如,一个商标是描述性的。也不能基于一个商标是出于恶意而申请的。


如果一份申请,被任何欧盟国家提出异议,那么,申请人就无法获得欧盟商标。为避免恶意提出异议,申请人可选择的其他欧盟国家,进行EUTM申请的转化,来申请单独的国家注册(在指定EUTM失败的情况下,可能通过马德里议定书),这一方式可以保留该EUTM申请的原始申请日(如果适用的话,保留优先权日,即在先提出商标申请)。当某分商标申请被公告之后,第三方可以提出“评论意见”,基于绝对理由该商标申请不应被接受。如果认为评论意见理由充分,审查员应发出一份反对意见书,并且可以最终拒绝该申请。申请人将得到评论意见的副本,并获得答辩的机会。


如果在一个或多个欧盟国家,已经拥有了国家注册和/或国际注册,那么该相同商标,进行涵盖全部欧盟国家的EUTM注册申请,则原始注册/指定的注册日可以提供有利证明,在相应国家拥有该商标所有权的在先日期。尽管在先权要求可以在注册后提出,但最好在EUTM申请提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说明该情况。


一项EUTM注册,必须在注册后五年内,在EU的任何国家进行“真实使用”。如果在连续五年的期间内未使用,则该注册可能会因不使用而被撤销。但是,该EUTM 仅在一个欧盟国家内,进行一定合理水平的真实使用,则足以构成使用证明,并可确保该商标在整个EU的保护,尤其是提出现异议的欧盟成员国领土更大时。


经过EUTM所有成员国同意,或经授权同意在欧盟任何地方投入市场的商品而言,EUTM商标所有人,则在欧盟全境可获得针对商标侵权的投诉权利。如果表明一个EUTM基于绝对或相对理由,本不应该获得注册,则该EUTM可被宣布无效。


但是,如果一个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已经默许对于该EUTM的使用达五年之久,则他不能质疑该EUTM的有效性。因为是统一注册,所以一个EUTM不能在EU的部分国家进行转让。但是EUTM可以就其注册的部分或全部商品或服务分别进行转让。如果要对第三方授权生产,则该授权必须在EUIPO进行登记。通常,EUTM注册有效期十年,可无限制地进行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EUTM注册自动在福克兰群岛和泽西岛获得商标保护,并且不会要求在这些地方重新进行注册。

但直布罗陀由于法规限制,可能无法在这一地区进行EUTM保护。对于需要在这一地区进行商标保护的情况,建议重新注册一份英国注册,似乎是在直布罗陀获得保护的稳妥办法。

迄今为止,欧盟总共由27个国家和地区组成,具体的国家为:奥地利、德国、波兰、比利时、希腊、葡萄牙、保加利亚、匈牙利、塞浦路斯(南)、意大利、斯洛文尼亚、捷克共和国、拉脱维亚、西班牙、丹麦、立陶宛、瑞典、爱沙尼亚、卢森堡、芬兰、马耳他、法国、荷兰。


由此可以看出,在欧盟申请商标注册是一项极为复杂,非常系统的专业工作,任何小疏漏均有可能导致申请商标注册失败,前功尽弃。但欧盟共同遵守的商标体系、各国间交通和商业的便利,仍为欧盟市场加分不少。因此,指定一家专业的欧盟商标代理注册机构是诸恶欧盟商标最为稳妥的办法。通惠管理顾问从事国内、外企业商务服务十余年,不论商标查册、注册和维护、专利、版权申请等业务均有数千成功案例,能为您的企业提供高效、准确的商标、专利服务,化解您的后顾之忧。如果您对商标、专利注册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通惠管理顾问竭诚为您服务,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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