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类型多 注册之前要分清
浏览次数:3732020-04-01 11:08:57本文作者 | Mars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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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水平获得了长足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也随之增加,消费能力也逐渐上升。在国内消费市场的刺激下,内地的商品种类和商品质量也逐渐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生产企业为缓解国内市场竞争压力,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期望能从海外市场上获取更丰厚的利润。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居民消费能力不容小觑,自然成为打算拓展海外市场商家的首选。而美国自建国起,就十分重视商业的发展,拥有完善的商业体系,不同组织形式的美国公司也有不同的应用场景。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美国公司都有哪些组织类型。

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美国公司也以公司的责任程度、公司资金来源、社会责任划分等,形成不同的公司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独资公司、一般合伙人公司、有限合伙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也都有各自的特点。
1、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指一个人经营的公司(类似于国内企业的个体经营),其注册审批权利机关在美国县级政府,通常注册一家独资公司,只需要就商业名称向所在城市申请营业执照即可。由于该公司形式为独资,因此其公司法律和债务都是无限的,即个人需要对公司债务等负完全责任。这种公司组织形式的好处是,无需为经营所得缴纳公司所得税(收益并入个人所得税中计算),且申请成立的文件极少。
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说是离岸公司注册的范围内,被选择最多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在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十分灵活的公司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互转换(在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允许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联邦、州双重征税)和合伙公司(只缴一份税)进行选择。
3、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为人所熟知的公司组织形式,其公司主要管理层组成人员为股东和董事,股东作为出资人,只承担有限的个人责任(公司法律责任和债务责任一般不会影响到股东个人信誉和资产)。在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又被细分为C corporation和S corporation,S corporation股东必须为美国公民或永久性居民,同时在股票发行种类方面也存在一定限制。
4、一般合伙人公司
一般合伙人公司可视为独资公司的升级版,即多人组成的“独资公司”,因此继承了独资公司的简单注册程序(可不向州政府申请成立,而向县政府申请成立)和简单税制(合伙公司可不单独征收公司所得税,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也继承了独资公司的无限责任,即合伙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即便是另一合伙人做出错误决定,导致的相关后果)。
5、有限合伙人公司
有限合伙人公司可以简单的看作是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的混合体,公司主要人员被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参与经营管理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同时对公司的法律和债务负有限责任。另一种,是负责经营管理的一般合伙人,这类合伙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但无论是哪种合伙人,都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以上介绍不难看出,美国公司的不同组织形式,有其各自的优势,也有其各自的适用环境。对于打算注册美国公司的客户来说,选择最适合自身情况的公司组织形式十分重要,因此需要选择一家专业且有经验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答疑解惑,就显得尤为重要。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香港、新加坡、美国、开曼、BVI、塞舌尔、马绍尔等国内外公司注册、境外公司及个人银行开户、离岸公司年审及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境内外商标及专利申请、书号刊号申请、恢复离岸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