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金出境要求严 审批要点需知晓

浏览次数:1552020-06-17 09:45:48


本文作者 | Mars Yang

图片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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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内地居民和企业都积累了可观的财富,而这些积累下的财富,很多都用于投资领域。一时间,国内外的投资项目都吸引了大批内地居民的目光。但资本的无序流动,特别是资本无节制的向境外流出,不仅会使国民经济受到损害,也会让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消耗殆尽。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严格的资本流出审核规则,以对资本向境外流出的情况进行限制。虽然对境内资本向境外流出进行了限制,但并不意味着严格禁止国内资金投资境外项目,对于真实有利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内政府也积极鼓励内地居民前往投资。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境内资金应在申请境外投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审批红线。


个人资金出境要求严 审批要点需知晓


在资金向境外流动的案例中,经常能够听到“37号文”审核的说法,那“37号文”究竟是什么意思,又对内地居民投资境外项目有何影响呢?要了解这些问题,首先要了解“37号文”的含义。“37号文”全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因为该文标题冗长,因此常被简称为“37号文”。这则法规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个人及企业的资金出境条件和基本操作方法进行了规范和限定,由于国际环境复杂,加之境内外币储备有限,因此个人资金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申请已经叫停,但国内个人仍可通过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方式将资金转至境外。

想要以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方式将境内资金转至境外,就必须依照相应程序,通过商务部、发改委、银行部门的登记和审批,取得境内资金兑换相应外币的资格。这一申请境内资金出境的程序,就称为“ODI登记和审核”。由于ODI登记和审核需要与3个重点经济部门打交道,因此需要注意的要点也很多,特别是对于境外项目的性质,则更是这些部门严控的方面。通常来说,如果境外项目涉及到以下几类,都会被列为限制开展境外投资,但是并不意味着禁止投资,并且需要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

1、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处于战乱状态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在中国签署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中规定为需要限制的国家及地区(或敏感国家及地区)进行投资的。

2、在境外投资的项目涉及新闻传媒、房地产、酒店、影视、娱乐产业、体育俱乐部、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跨境水资源利用等属于较高风险等级的境外投资。

3、在境外设立的投资实体,属于没有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相应投资平台情况的。


总而言之,对于境内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性质,不仅要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权利层级的审批,也需要考虑该境外投资项目是否与中国已签署的国际条约和协议产生冲突。由于境内资金向境外投资审批过程繁杂,且限制条例较多,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企业服务提供商协助您办理相关事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国、开曼、BVI、塞舌尔、马绍尔等国内外公司注册公司及个人银行开户离岸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境内外商标专利申请、书号刊号及二维码申请、恢复离岸公司注册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通惠,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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